关于国航与深航共飞航线签转销售政策的通知
各销售单位:
经研究决定,深航与国航深圳始发及来回程的所有共飞航线所有舱位在互相签转后。
适用期限:2010年5月28日-2010年12月31日,以乘机日期为准。
特此通告。
另附加“国航超级经济舱产品的通知”
华南基地 市场营销中心
2010年05月28日